2013年2月下旬,鼓起勇氣的夢婷走進南寧市青秀公安機關(guān)報了案。不久,南寧市公安局長崗派出所辦案民警在南寧市某出租房內(nèi)抓獲了該嫌疑人李某,從李某的身上,民警找到數(shù)張南寧市內(nèi)幾家賓館的房卡,對于為什么有那么多的房卡,李某無法自圓其說。他承認了自己確實是用假名寫下了借條。事實上,李某對夢婷說自己要和妻子離婚的事情也是謊言,民警還從李某的手機上發(fā)現(xiàn),李某每天都在和妻子短信聯(lián)系,一直沒有間斷。李某曾自稱是某公司的老總,民警隨后與某公司聯(lián)系,對方公司告知警方:該公司的人員名單里根本就沒有李某和鄧哲的名字。
因涉嫌詐騙,嫌疑人李某已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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