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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處長挪用公款超千萬潛逃 偷情電話露出馬腳 (4) |
2015年05月22日 07:00 來源: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 作者:駱南華 蔡春生 周俐佐 閆瑋 編輯:陳瑩 |
4、縱情錢色 到頭來人財兩空 賁某曾經有過兩次婚姻、3個情婦。案發(fā)之前,他都做了些什么呢?他是如何對待他的兩任前妻,情人們又是如何對待他的呢? 賁某與第一任妻子在1993年11月結婚,生育有一名兒子,今年已19歲。因為丈夫“外面有別的女人”,兩人在2011年2月協議離婚,賁某補償6萬元,分3年付清,結果每次都是她催促才得補償款。賁某與第二任妻子在2011年9月結婚,也生育有一名兒子。在他出逃前3天,他帶著第二任妻子到平樂縣民政局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xù),一次性支付5萬元補償款給她。在他第2次婚姻的3年多時間里,他總共給了妻子25萬多元。 在第2次婚姻期間,其實賁某周旋在3個情婦之間。他現在也許還不知道,他親昵呼喚的“乖乖”,其實把與他的關系純粹當做錢色交易。2012年10月,賁某認識當時27歲的周某。周某坦白說:“他給我錢,我才和他發(fā)生關系。”每次發(fā)生關系后,賁某就給她100~200元“車費錢”。到2013年年初,他每次打電話叫她去開房前就轉賬給她,每次金額1000元~2000元。這種關系一直持續(xù)到2014年6月左右。 周某后來說想做服裝店生意,賁某慷慨給了近22萬元。事實上周某沒有開店,將錢用來旅游及日常開支了。賁某前后為周某共花了25萬多元。 對于涉世不深的潘某,賁某則在她生日、情人節(jié)、買手機、去旅游時共給過1萬元。案發(fā)后,醒悟過來的潘某表示將積極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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