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 > 首頁欄目 > 滾動新聞 > 正文 |
南寧市交警半月收到2028條交通違法舉報信息(圖) |
2018年12月17日 08:34 來源:南寧晚報 作者:周志英 編輯:陳麗婕 |
南寧市交警12月1日起實施《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 半月收到2028條交通違法舉報信息 本報訊(記者 周志英)12月15日,記者從南寧市交警部門了解到,自12月1日《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以來,截至12月14日,南寧市交警部門共接收到市民舉報的信息2028條。目前,交警部門正對市民舉報的信息進行審核,并公布已審核通過的45條交通違法有獎舉報信息。 12月1日,南寧市交警部門正式實施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市民可通過“隨手拍”舉報機動車加塞、占用應急車道,泥頭車等工程運輸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每起屬實舉報可獲得30元的獎勵,每月最高獎勵不超過600元。 《辦法》實施近半個月,市民的舉報熱情高漲,據統(tǒng)計,截至12月14日,南寧市交警部門共接收到市民舉報的信息2028條。12月15日,南寧交警部門對已經收到的部分舉報信息進行了審核,并對已經審核通過的12月1日至5日的45條交通違法有獎舉報信息進行公示。 記者根據公示的舉報信息留意到,被舉報的車輛多數(shù)為南寧號牌車輛,舉報違法地點均為市區(qū)道路,其中最多的是桃源路,15條舉報信息舉報的違法行為均是“在禁止掉頭或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其次,在東葛古城路口、青山路、北湖北路、園湖南路等道路上也有少數(shù)車輛被舉報,主要違法行為是“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占用非機動車道行駛)”等。 據南寧交警介紹,對于積極參與舉報的市民,只要關注“南寧交警”或“南寧交警微發(fā)布”微信公眾號,進入“南寧微交管”小程序,就可以上傳舉報信息或查看交通違法有獎舉報受理信息公示情況。 從本次公示的信息來看,交通違法有獎舉報量占比不高,主要是因市民拍攝的交通違法照片或視頻存在車號牌模糊不清、舉報地點無法識別、舉報行為不在有獎受理范圍內等情況,不能滿足法定的證據要求,因而無法獲得審核通過。因此提醒市民,在拍攝違法畫面時,要求舉報拍攝的照片和視頻須畫面清晰,能夠準確辨認所拍攝的地點或者該地點周邊特有的參照物;能夠準確辨認被拍攝違法車輛的外觀特征,包括車輛號牌、型號、車身顏色等。 目前舉報只針對南寧市城區(qū)的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公路、高速公路內發(fā)生的交通違法行為,不包括南寧市下轄的五縣。舉報人須年滿18周歲,能夠保證自身在進行交通違法行為取證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包括不能在駕駛車輛過程中或者有妨礙交通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拍攝、發(fā)送微信、舉報操作等危險行為。 四類有獎舉報信息 1.城市工程運輸車輛(泥頭車、沙石車、水泥攪拌車、吸污車等)闖紅燈。 2.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俗稱“加塞”,正常并道應交替通行的除外)。 3.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如跨越中心實線掉頭)。 4.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占用非機動車道行駛)。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
>>更多精彩圖集推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