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腳競速原名為“高腳馬”,也叫“騎竹馬”,流行于湖南、湖北、貴州、云南、廣東等省,原本是土家族、苗族人在地面積水的雨季代步、涉水過淺河的工具,也是京族用來在海邊涉水撈蝦撈魚的工具。后來人們把踩高腳馬發(fā)展為高腳競速,成為一個民族傳統(tǒng)體育項目。
“騎竹馬”相傳是土家族能人田好漢(五代溪州刺史彭公爵的武官)的孫兒所創(chuàng)。一次,田好漢騎著高頭大馬路過大院坪壩,他的孫兒看見,非要騎馬不可。爺爺無奈便說:“上得了馬就騎,上不了就不騎”。孫兒爬了幾次都上不了馬。爺爺笑著說:“上不了就算了,等你長大了再騎”。孫兒不服氣便靈機一動,拿起一根晾衣用的竹桿,左手拿桿,腳蹬在竹節(jié)上,右腳蹬地擺腿飛身躍上馬,爺爺見了稱贊道:“小家伙有能耐騎竹上馬,好主意”。
約在14~15世紀,由于氣候濕潤,經常下雨,土家族人就想了一個辦法,將兩根一米多長的竹竿的同一端削尖,再各綁一個可以支腳的網子,平時出門的時候,兩只腳伸進網子里,用竹竿來代步,走路的時候既不費鞋又可以防滑。
1986年,湖南省體委將高腳馬整理成一項民族傳統(tǒng)體育項目,并作為表演項目參加了第五屆、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tǒng)體育運動會的表演。高腳馬作為第一個按照《全國少數民族傳統(tǒng)體育運動會競賽項目立項暫行規(guī)定》立項的全國少數民族傳統(tǒng)體育競賽項目,在2003年的第七屆民族運動會上,首次被列為競賽項目,并根據其特點定名為“高腳競速”。
高腳競速與普通的田徑跑步不同的是,田徑跑步是伸右手,出左腳,而高腳競速是一根竹竿上面綁了腳蹬,不僅運動員的腳要踩在腳蹬上,而且在跑步過程中手也要握住竹竿,是順步跑,再加上竹竿比較細,接觸點比較小,因此這項運動對運動員的靈活性、協(xié)調性和平衡性有較高的要求,這項手腳并用的競賽項目也因此極具觀賞價值。
場地及器材
在標準田徑場上進行,場地線寬均為5厘米,跑道分道寬2.44-2.50米。
接力比賽的接力區(qū):接力區(qū)中線為寬5厘米的虛線4,前后5米處各畫一條直的實線高腳桿為竹、木或其它硬質材料制成(簡稱桿)。
高腳桿高度不限,從桿底部向上30-35厘米處加制踏鐙,踏鐙高度的丈量從桿底部至踏鐙與桿支點的上沿距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