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新聞網(wǎng)西林1月7日訊(通訊員 韋佳妙)多次盜竊不思悔改,手頭拮據(jù)又走老路,西林一男子李某剛出獄不久又再次盜竊,見財忘法最終四次“進宮”。
2019年6月3日19時許,李某進入西林縣火亮山一住戶內(nèi),偷走兩部蘋果手機以及40元現(xiàn)金。后經(jīng)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兩部手機價值人民幣為5103元。案發(fā)后,2019年6月6日,李某因涉嫌犯盜竊罪被西林縣公安局抓獲,隨后西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
經(jīng)西林縣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103元,數(shù)額較大,另查明被告人李某2011年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元;2015年12月被判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2017年7月被判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被告人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五年內(nèi)再犯應(yīng)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yīng)當從重處理。庭審過程中,被告人李某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理。
綜上所述,西林縣人民法院以犯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并退賠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40元。一審判決后,李某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