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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交警也打假 一批假牌套牌違法行為被嚴懲 (3) |
2020年03月16日 07:16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作者:王艷群 毛江濤 編輯:潘曉明 |
▲賓陽交警在國道322線查處的一輛套牌小貨車。交警供圖 交警介紹,如果車主懷疑自己的車被套牌,可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報案。如確認是假牌車出現(xiàn)交通違法行為,該違法信息不會記錄到被套牌車輛的車主身上。一旦確認被套牌,交警部門會將車號錄入套牌車受案信息,然后進行布控,讓路面民警查扣違法車輛。 交警部門提醒,為規(guī)避風險,車主平時要注意收集能證明自己車在哪里的證據(jù),如路橋隧費單據(jù)、各類消費單據(jù)等。 另外,如果自己的車牌不小心損壞或者遺失,應到交警車管部門辦理補牌手續(xù),千萬不能通過非正規(guī)渠道獲取,自覺抵制假證、假牌、套牌違法行為。 據(jù)介紹,南寧交警依托情報大數(shù)據(jù)綜合研判平臺,通過將同一時間段內在不同區(qū)域出現(xiàn)的相同號牌的車輛進行甄別,已成功鎖定一批長期在南寧市區(qū)內活動的假、套牌車輛。同時,交警部門公布舉報方式,廣大市民發(fā)現(xiàn)類似交通違法行為的,可及時向交警部門舉報,交警將依法進行查處。 舉報方式 1、電話:0771-2890122(交警支隊長熱線);0771-2890110(受理套牌假牌案件); 2、“南寧微交管”小程序的“交通違法有獎舉報”平臺; 3、電子郵箱:jj2890023@qq.com; 4、關注南寧交警官方微信、微博并留言。 相關法律鏈接:使用假牌套牌,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拘役或者管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中規(guī)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中規(guī)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編輯丨盧盈 本文由南國早報原創(chuàng)出品,未經許可,任何渠道、平臺請勿轉載。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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