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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玉林一涉惡勢力犯罪集團受審 |
2020年06月22日 17:37 來源:廣西法治日報 作者:鐘小伶 文小潔 編輯:王飛 |
6月21日,玉林市玉州區(qū)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高光勛等29人涉嫌犯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罪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其他旁聽人員共30余人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guān)指控 2011年至2019年3月期間,被告人高某勛、高某賀、高某安、黃某勇和高某(另案處理)在玉林市玉州區(qū)城西街道新團社區(qū),為承攬到外地人在當(dāng)?shù)亟ㄔO(shè)倉庫的土方工程,采取阻攔運泥車及鉤機施工等手段威脅他人上交保護費;以進出需要經(jīng)過本村的道路為由,向多戶外地人住戶索要錢財,所得金額共計491430元。 2012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時任新團社區(qū)10隊隊長的被告人高某勛以楊某某等七戶購買的宅基地原系玉州區(qū)城西街道新團社區(qū)10隊村民出入道路為由,采用持械恐嚇工人施工、打砸鉤機等方式,多次組織被告人高某賀等人阻撓他人建房,嚴重影響受害人的生產(chǎn)、生活。 2016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高某賀伙同案外人在沒有征得他人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在他人的土地上擺放集裝箱出租獲利;被告人文某堅在沒有征得他人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在他人的土地上搭建鐵棚出租獲利。 綜上,2011年至2019年3月期間,在城西新團社區(qū),逐漸形成以高某勛為首要分子,以高某賀、高某安、文某堅、高某雄等人為骨干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以玉林市玉州區(qū)城西街道新團社區(qū)為據(jù)點,時分時合,多次共同實施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當(dāng)?shù)氐慕?jīng)濟、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 公訴機關(guān)還指控了被告人黃某勇、高某能強占土地尋釁滋事,被告人黃某勇、吳某慶打砸他人汽車故意毀壞財物等事實。 公訴機關(guān)認為 被告人高某勛在該惡勢力犯罪集團中,起組織、領(lǐng)導(dǎo)作用,系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多次攔截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嚴重影響他人的生活、生產(chǎn),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觸犯刑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dāng)分別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其余被告人應(yīng)綜合其犯罪事實、情節(jié)、所起作用大小等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 由于案件涉及被告人人數(shù)較多,案情復(fù)雜,庭審預(yù)計持續(xù)10天。 記者:鐘小伶 通訊員:文小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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