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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云說法·民法典專家談⑫】21歲前仍可追訴!這部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 |
2020年07月05日 14:57 來源:光明網(wǎng) 編輯:李香瑩 |
【光明云說法·民法典專家談⑫】 近年來,職場性騷擾和校園性騷擾事件頻頻發(fā)生,引發(fā)社會廣泛關(guān)注。其實,不只是企業(yè)、學校等單位,地鐵、公交、餐廳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也是性騷擾頻發(fā)之地。 此次民法典人格權(quán)編的一大亮點是完善了禁止性騷擾條款,明確“機關(guān)、企業(yè)、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diào)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quán)、從屬關(guān)系等實施性騷擾。”一起來聽參與民法典編纂工作的專家,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雷明光的解讀。 本期嘉賓:雷明光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 監(jiān)制:張寧、廖慧 策劃:孫滿桃、陳暢、李方舟 制片、采訪:陳暢、孫滿桃 主持:張悅鑫 剪輯:張悅鑫、李宜蒙 拍攝:曾震宇、逯成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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