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在玉林市區(qū)清淳路大理街路口路段,有一位車主在禁停路段停放車輛時(shí),為了避免被執(zhí)法車輛抓拍到,竟然試圖用一塊紙巾將車牌遮擋住,然而他的舉動(dòng)被一位過往的駕駛員拍到,“你這行為,要扣12分的!”讓這位遮擋號(hào)牌的車主打了臉,羞愧地揭開了紙巾。
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將一輛車牌為桂A75**A的黑色小轎車停在路邊,拿出一張白色的紙巾模樣的東西遮擋在車牌上,這時(shí),突然從路面?zhèn)鱽硪痪湓挕澳氵@個(gè)是違法行為,會(huì)被扣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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