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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賄516萬余元!鹿寨縣原副縣長馬耀洲受審 (4) |
2020年11月15日 09:44 來源:南國今報 編輯:王飛 |
除了上述受賄犯罪事實外,公訴機關還指控馬耀洲涉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1998年至2011年,他利用自己在東風柳汽公司擔任車間主任、銷售公司副經理等有關職務便利,為時任某汽車配件裝飾加工廠法定代表人王某、廣西某資訊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謀取利益。2003年至2014年,他先后收受王某、楊某賄賂共計252萬元。其中,王某先后22次送給他好處費共計133萬元;楊某先后10次送給他好處費共計119萬元。 案發(fā)后,馬耀洲如實供述了監(jiān)察機關已掌握的犯罪事實,并供述監(jiān)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比較好,已部分退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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