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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廣西依法審結性侵未成年人案799件 (2) |
2021年01月16日 09:28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盧上需介紹,2020年全區(qū)法院依法審結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強奸罪572件662人,猥褻兒童罪142件160人,強制猥褻罪25件26人,強迫賣淫罪等案件31件47人,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罰的427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發(fā)于家庭、學校、酒店,且熟人作案占比較高,占全部性侵案件的60%。 ▲新聞發(fā)布會現場。法院供圖 針對案件特點,廣西全區(qū)法院堅持依法嚴懲重判的方針不動搖,從嚴掌握緩刑、減刑、假釋的適用,對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原則上不適用緩刑和假釋。2020年,全區(qū)法院對性侵未成年罪犯監(jiān)禁刑適用率為98%,與同期全區(qū)刑事案件罪犯監(jiān)禁刑適用率高出11.57個百分點。 此外,重點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殺人、傷害、拐賣、強奸等嚴重挑戰(zhàn)法律、突破社會公共道德和社會安全感底線的嚴重犯罪行為,對該判處死刑的罪犯,決不姑息、決不手軟。 梧州市李某某肆意砍殺幼兒園學齡前兒童和教師41人一案,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程序,依法從嚴從快從重判處李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決定,及時依法改判“百香果女孩”案,依法重判被告人楊某某死刑,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強烈期盼。 同時,廣西高院構建權益保護體系,為未成年人提供優(yōu)質的司法服務。2020年,全區(qū)法院共救助困境兒童等弱勢群體3123人次,發(fā)放救助金額共計3633.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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