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wǎng) > 首頁欄目 > 滾動新聞 > 正文 |
南寧兩男子違規(guī)燃放煙花 深夜擾民被罰款 (6) |
2021年02月10日 08:48 來源:法治最前線 編輯:潘曉明 |
南寧市公安局良慶分局玉洞派出所民警鄧宇璇表示,整個南寧市的可燃放時間段為農(nóng)歷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是全天可以燃放的。正月初二到正月初六期間的燃放時間是早上7點到24點,其他時段均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
>>更多精彩圖集推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