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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多名官員出庭受審!有人受賄達2552萬元 (3) |
2021年05月20日 07:46 來源:930老友記 編輯:潘曉明 |
548萬元!德?h公安局原局長張必榮涉嫌貪污、受賄案一審開庭 5月19日上午,由百色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德?h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張必榮涉嫌受賄、貪污罪一案在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百色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必榮在先后擔任靖西市、德?h公安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現(xiàn)金人民幣548.4萬元,兩輛豐田普拉多汽車(共價值97.0351萬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16.8098萬元人民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必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現(xiàn)金人民幣548.4萬元,兩輛豐田普拉多汽車(價值共97.0351萬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必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16.8098萬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guī)定,依法應對張必榮數(shù)罪并罰。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張必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公訴人結合情、理、法進行了法庭教育,張必榮作了最后陳述。 百色市紀委、監(jiān)委、市政法委等單位干部約3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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