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wǎng) > 首頁欄目 > 滾動新聞 > 正文 |
南寧一男子租鋪面不成,反被房東索要“差旅費” |
2021年10月08日 10:30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蔣先生在南寧經(jīng)營酒店式公寓和裝修公司,今年8月,他準備租下南寧五象世茂中心的幾間鋪面做公司的辦公室,但是交了租門面的押金之后,他和房東卻因為交房的問題產(chǎn)生了分歧,到后來房東甚至向蔣先生索要“差旅費”。雙方之間到底發(fā)生了什么事? “差旅費”又是什么說法? ▲廖先生購買的商鋪 購買商鋪后發(fā)現(xiàn)公攤面積過大 蔣先生準備租的這六間鋪面在南寧五象世茂中心的2樓,商鋪號分別是223、225至229號,房東是廖先生。蔣先生提供的租賃合同顯示,這六間商鋪共計大約348平方米,最大的鋪面是223號,建筑面積有168.57平方米。蔣先生說,由于簽合同的時候比較著急,加上房東遠在河池,他在簽合同之前并沒有來得及進入商鋪內(nèi)部查看。8月16日雙方簽了合同、交了9700多元的押金之后,蔣先生發(fā)現(xiàn)其中一間商鋪的實際情況有些超出自己的認知,開始和房東協(xié)商調整合同內(nèi)容。 蔣先生:他有一套房是223號,它的公攤面積是109平,使用面積是59平,總(建筑)面積簽給我的是168平,我說你這個公攤面積太大了,這一間我不想要了,(就要)其他5間行不行,他也沒明確回復我。大概有四五天這樣子以后,回復我可以,但是另外5間的費用要加到40塊錢一平方,我也同意了。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
>>更多精彩圖集推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