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襄陽8月22日電 (張青云 胡傳林)湖北宜城法院近日對一起冒充監(jiān)委工作人員的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汪某被判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下同)。
2018年8月1日,因招搖撞騙被判刑3年的汪某,刑滿釋放后回到宜城。從2018年11月開始,汪某謊稱是宜城市監(jiān)委工作人員,還公開自己的電話號碼,稱有事反映可以找他。截至事發(fā),已有多人上當受騙,被騙金額最多的一筆高達26萬元。
2019年1月中旬,有多名群眾向宜城市紀委監(jiān)委咨詢這名叫汪某的“紀檢干部”,引起該部門高度警惕并及時報案。2019年1月,公安機關對其進行依法傳喚,汪某對詐騙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共計35萬元;且汪某在刑滿釋放后五年內(nèi)又犯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