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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119萬買房 付了一半錢后發(fā)現(xiàn)“一房二賣”! (2) |
2020年04月09日 20:47 來源:930老友記 作者:雷俊 徐藝 編輯:潘曉明 |
法院審理 判決被告返款已付購房款、利息 但駁回已付購房款一倍賠償要求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钡囊(guī)定,若能證實出賣人實際存在“一房二賣”的情形,買方確可獲得已付購房款一倍賠償?shù)闹С帧?/p> 但結合該司法解釋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以下統(tǒng)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钡囊(guī)定,該司法解釋第一條即明確該解釋所規(guī)定的“出賣人”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并非包含自然人之間的房產交易行為。故該司法解釋所規(guī)定的“一房二賣”賠償責任并不能在本案中適用。 因此,葉女士與張女士之間確系存在“一房二賣”問題,但仍需按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進行處理。 最終,法院支持葉女士要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駁回了要求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賠償?shù)脑V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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