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1日發(fā)布的相關文件,一人名下最多保留一個指標。增加對個人申請更新指標數量的限制,并配套放開名下多車的個人向符合條件的近親屬轉移登記車輛的政策。一人名下如果擁有多輛在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車輛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其余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其向名下沒有北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受讓方不用指標證明文件但要是“住所地在北京市的個人”。此外,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系存續(xù)期需滿1年。對辦理夫妻間車輛變更登記、離婚析產車輛轉移登記的,也需滿足婚姻存續(xù)期滿1年的條件。(記者丁靜、魯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