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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一市民把政府及交警告上法庭(組圖) (2) |
2021年01月21日 22:00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作者:王斯 編輯:潘曉明 |
▲雷大爺“吃”的第一張罰單。 對此,雷大爺不服,向南寧市興寧區(qū)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他認為《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電動自行車的相應條款相沖突,應予以修改,并要求撤銷處罰。南寧市交警支隊四大隊認為,他們的處罰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正確。至于雷大爺要求修改《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要求,他們認為該條例是南寧市人大頒布的地方性法規(guī),交警部門只有執(zhí)法的權力,沒有修改的權力。2020年11月,南寧市興寧區(qū)政府駁回了雷大爺?shù)男姓䦶妥h。 雷大爺不服,將南寧市交警支隊四大隊及南寧市興寧區(qū)政府一起告上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法院,要求撤銷交警的處罰決定以及興寧區(qū)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書。1月21日,該案在西鄉(xiāng)塘區(qū)法院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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